孩子过失杀人,需要看孩子的年龄具体是多大的,如果未满十四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由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或者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如下: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扩展资料
昨天,曾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熊孩子高空抛物砸死路过准新娘”案件,在江阴法院临港开发区法庭宣判,抛石砸人的小亮及监护人负主要责任,赔偿死者家属36万多元;提议高空抛石的小伙伴小明及监护人负次要责任,赔偿20多万元;小区物业公司长时间未理清天台杂物存在过错,赔偿14多万元。
今年6月8日下午5时许,江阴璜土镇桃花源小区一幢24层的高楼前,一名过路的22岁女子被从顶楼扔下的砖块击中头部,当场死亡。闯下大祸的竟是两名8岁的二年级小学生。死者家属将两名孩子及其监护人,还有小区物业公司一起告上法庭,索赔相关费用共计70余万元。
据了解,不幸身亡的女子王芳来自安徽,在江阴一家纺织厂打工,是一位准新娘。当天下午,她和女同事一起相约外出洗澡,女同事骑电动车,王芳就坐在车后座。在路过该小区时,被在那幢24层楼顶天台玩耍的孩子扔下的砖块砸中头部。
参考资料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国江苏网—“熊孩子”24楼扔砖砸死准新娘 共赔偿70余万
对过失致人死亡罪的量刑标准,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三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罚,根据《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综上:已满十六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处罚,未满16周岁的人犯过失致人死亡罪的,不负刑事责任,但责令其监护人对其严加看管,必要时,由政府对其收容教养。、
对于民事赔偿问题,如果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向行为人主张赔偿的,其监护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二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很明显,这是一起未满14周岁的过失致人死亡。(二年级肯定未满14周岁)
我国《刑法》规定了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
1、已满 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
2、己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14周岁—16周岁的人不犯上述之罪的,不追究刑事责任。
3、不满14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
4、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本案中,两个熊孩子均未满14周岁,所以,不用承担任何刑事责任!!但是,其监护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也就是赔偿。
找他监护人
也就是一般的父母,家长
凭什么小孩杀人就不犯罪?对于这种无视他人生命和尊严的小屁孩就应该打死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