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特殊规定,私密信息审视认定的保密期限是多久

2025-06-26 10:4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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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国家保密法》并没有规定各个密级的保密期限。在《国家保密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中规定了这样一条:
“第二十条机关、单位应当每年对所确定的国家秘密进行审核。对符合保密法规定应当解密的事项,应当及时解密;对需要延长保密期限的,应当在保密期限届满2个月前作出决定;延长保密期限使累计保密期限绝密级超过30年、机密级超过20年、秘密级超过10年的,应当报规定该保密事项范围的中央有关机关批准。”
由此可见,秘密级累计保密期限可以在10年之内,也可以超过10年,但要“报规定该保密事项范围的中央有关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