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动产权证上的名字有谁,如果是夫妻二人的名字,就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只有女儿的名字,就属于个人财产。
因为这属于原产权人对自己的财产做赠与。这是有一定指定性。
具体情况不明不好讲,从法律上讲,应该是的,除非夫妻双方有特殊约定,因为这属于夫妻婚后财产。
关键看丈母娘的意思和房产证的名字。如果是你老婆一个人的名字,或者你丈母娘明确说给你老婆的且房产证只有你老婆的名字,那就是你老婆一个人的。详见夫妻共同财产第3点。
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过户的房子属于赠与合同,关键看丈母娘的意思和房产证上的名字就能判断了。
如果丈母娘没有特别说明房子是给女儿的,并写下赠予协议,就默认为是赠予女儿和女婿的。
如果没有附加条件,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