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1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与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花钱买的那个房子:光有那个条子是没用的。要求和卖主一起去房产证办理机构进行补办,并进行过户。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只有过户了,房子才是你的,房子下面的宅基地使用权才是你的。好像是地随房走。
你们那个老房子:去补办房产证并进行变更名称登记,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该老房子下面的宅基地使用权也就转让到对方名下了。
也不知道自己说的是否合适,给你个参考吧
所有的条子必须换成房产证,这个才是合法的手续,所以,需要做的是把条子换成房产证,而且名字是你家的
口说的房产证无效。房产证丢了,去补办。
先让原房主去补房产证,再办过户,这样才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