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被中介与房东设局坑的话,
1、你和房东都是那家中介公司的受损者,从这个角度,你和房东本质上在同一战线。
2、因为房东正式委托中介出租,因而从法律角度,你按合同支付中介相关费用后你已完成自己的义务,不应该重复支付费用。
3、由于房东正式委托中介,所以中介倒闭的风险应由房东自行承担。
4、和房东重签合同可以,但之前你应该得到已交租金对应的6个月房屋居住权,要新交房费也是6个月以后的部分。
5、押金照理说你已支付,但毕竟房东也有损失,双方协商解决较合情合理。
问一句:预付6个月租金太多了,哪个城市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