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我市青少年的校外教育工作,您有哪些意见和建议

对于我市青少年的校外教育工作,您有哪些意见和建议
2025-06-28 01:5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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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明确权责,建立政府监管长效机制。区政府应建立校外教育机构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规范性文件、准入标准等。工商部门要依法加大对注册登记的教育咨询公司的监管力度,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对于无证无照校外培训机构,建议由“区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和街道进行联合执法,依法予以取缔。对于托管机构管理建议区政府牵头,把经营性质归为家政服务,依据相关法规,规范托管行为和管理方法,并由工商部门审批和管理。区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公办学校、教师的管理,不允许公办学校租借场地参与举办校外教育机构和在职教师在校外教育机构兼职。
(二)整合资源,提升校外教育质量。一是要探索降低办学门槛。对校外培训机构条件设置开展调研,探索适合我区办学实际的方式方法。二是引进优质社会力量办学。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办学,鼓励民办教育机构提高办学质量,并积极从区外引进有实力的培训主体承办培训机构。三是整合多方资源。做强“四点钟”学校、发挥社区教育体系的作用、同时充分发挥宁波文化广场培训中心,区图书馆、文化馆等校外教育机构市场中公益性、主导性作用。
(三)强化自律,依托社会机构规范办学行为。建议成立由区教育部门牵头、各校外教育机构共同参与的“校外教育工作协会”。协会通过科学设计校外教育培训标准、研究制订校外教育机构行业规则、定期开展社会培训交流活动等加强我区校外各教育机构之间的联系,不断提升整个行业的凝聚力和公信度,打造校外教育品牌。可参照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的监管模式,规定培训机构在办学时强制购买保险,教育培训机构一旦倒闭,保险公司会立即进行赔付。因此建议探索改革将现有民办培训学校上交20万风险保证金制度改为强制保险方式,强化对校外培训机构的风险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