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肯定不符合劳动法。尽管你没有写辞职信,但是否可以证明你离职的文件也可以,如办理移交手续等。
显然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各个地方还出台了相关细则,有的地方要求离职当天付清,有的地方是5日内付清。你离职应该要书面提出的,不管老板答不答应,1个月后可离职,若老板不发工资,去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