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耕地上造养鸡场,本来就是违法的,未追究私占耕地,己经不错,还想要赔偿,想多了。
刑法条文
第三百四十二条违反上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据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三百四十六条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就算不违法,但是他们这样做也是不合理的。因为你拆的是我的东西,你要赔钱给我,你才可以拆呀。
我打个比方,如果你花了100多万搞了1栋楼,人家说拆就拆,没有赔偿,你干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