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公安机关的职责: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所以这种情况下你当然可以报警,但是如果经过调查,公安机关认为被告并不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那么公安机关就会建议你通过其他途径处理。根据你的描述,事实上他们就是这么做的。
2、关于起诉的问题:民事诉讼首先要有适格的被告,这就包括了被告的姓名住址电话等相关信息,否则法院的开庭通知书无法送达对方;
其次要有正当的理由,你可以提起侵权之诉,要求对方返还不当得利;也可以提起违约之诉,要求对方退还相关租房款。
管辖的法院:原则上是在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如果按照违约之诉起诉,也可以在合同履行地,也就是房屋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
3、实际上:为了4000块钱打官司,实在有点得不偿失。耗费的时间精力远不是4000块钱能补偿的。
所以,建议你直接找对方协商解决。即使要不回来4000,要回来3000也比打官司强。
或者如果对方执意不还,你也可以去律所找个律师,让他出具一份律师函,律师函会包括假如对方不还钱的一系列对他不利的后果,当然这种东西只是一种讨债的手段,往往债权债务关系上升到法律层面的时候,债务人就会比较自觉了。
最后,如果仍不见效的话,如果你真要较这个真儿的话,起诉吧。
补充:事情并没有你说的那么悲观。没有对方的地址是一回事,你能不能找到对方是另一回事。
如果你能联系到对方或者有办法找到对方,那么完全可以按照上述3的步骤进行,即使对方没有固定居所,他总有个睡觉的地方吧?或者他总有电话吧?你最终要起诉的话法院不会那么偏执的非要某某路XX号这样的地址,只要保证对方收到开庭通知就行了;如果你根本找不到对方,那么你起诉也没有用,不是吗?法院就算判决你胜诉,你找谁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