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来顺受nì lái shùn shòu[释义] 逆:不顺;顺:顺从;受:忍受。碰上十分恶劣的境遇而顺从地忍受;不作反抗。[语出] 元·高则诚《琵琶记》第四十一出:“事当逆来顺受。”[辨形] 受;不能写作“爱”。[近义] 委曲求全 犯而不校[反义] 以牙还牙 以眼还眼 针锋相对[用法] 常含贬义。可指人的一贯态度、性格;也可指对某一件事的态度。一般用来作谓语、定语、状语。[结构] 联合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