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某公司签了合同,合同上注明是要打给公司账户。

2025-06-26 05: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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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好!如果有证据证明是对方让打款给个人,视同为给公司。可以拒绝再次给公司打款。如果对我的解答还算满意,请采纳答案并给好评吧,有什么法律问题还可以进我的法律工作室找我咨询,您的肯定是对我的最大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