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维护法律的尊严是法制社会每个公民的公民义务”?

2025-06-29 02: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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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维护社会主义法制权威和尊严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是全国各族人民意志和利益的集中反映,代表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改革开放以来,现行宪法经过四次修正案,愈加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同时、也更加注重对公民权利的保障,尤其在对加强民族区域自治,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我国现行宪法明确规定了公民享有的各项权利,同时规定了公民的各项义务,任何公民的活动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也不得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公民在行使权利和自由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和公共利益,每个公民都有义务维护社会主义法律尊严。根据宪法制定的各项法律,构成了统一的社会主义的法律制度。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主要方面已经基本上实现了有法可依。法律作为社会关系的调节器,与其他社会规范相比,法律具有普遍性,确定性、相对稳定性和国家强制性等特点。法律通过界定政府的权力与责任,确定社会组织、法人和公民的权利与义务,规定违反法律的后果及其处理程序,为公共权力的正确行使提供规范,为人们的活动和行为提供准则,为一切组织、法人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提供保护,从而使整个社会运转处于稳定有序的状态。依据社会主义法制原则和精神,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活动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如果哪个组织或者个人可以无视宪法和法律而为所欲为,不但法律的权威将会丧失殆尽,法制的尊严也就无从谈起。服从宪法和法律就是服从全国人民的意志。对于任何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与广大各族人民群众的利益背道而驰,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