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电费标准按照江苏省最新电力价格及收费标准执行。
居民峰谷分时电价表不满一千伏,8:00-21:00按0.5583每伏收取,21:00-次日8:00按0.3583收取。
1、电热锅炉(蓄冰制冷)峰谷分时销售电价,单位:元/千瓦时。如下图:
2、电网销售电价表,单位:元/千瓦时。如下图:
扩展资料
阶梯电价的模式:
1、所有居民生活用电的用户每月电费按各级别用电量乘以该级别电价计算,采用这种模式第一阶梯有补贴的电价被所有用户所享受,补贴的电量和电费数额较大。
2、居民生活用电的每户每月电费,第一阶段电费只供用电量少于第一阶梯的用户使用,凡是超过第一阶梯用电量的用户,统一按第二阶梯电价标准计算电费。
3、实行阶梯分时电价。分时电价有利于转移高峰负荷"垫高晚间低谷负荷,在推行阶梯电价时,将两种电价结合起来运用。
既按用电量划分为若干阶梯,每一阶梯执行不同电价;同时又对每一阶梯电价再执行分时电价;此外,还可以结合实行季节性电价。
参考资料来源:国网扬州供电公司--电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电价
目前扬州市区都实行分时电价了,如果你家开通了分时计费的话
扬州目前峰谷分时电价时段:
峰时为早上8:00——晚上21:00,峰时电价为每千瓦时0.5583元,谷时为晚21:00——第二天早上8:00,谷时电价每千瓦时0.3583元。
扬州从去年7月1号实行阶梯电价。具体阶梯电量分档及加价标准:居民月用电量分为三个档次,第一档为230度及以内,维持现行电价标准;第二档为231度-400度,在第一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度加价0.05元;第三档为高于400度部分,在第一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度加价0.3元。原来的分时电价不变,如李晓勇专家所述。
先分时再阶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