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参加高考,不可以读大学。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含应届生)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扩展资料:
改革背景
从1977年到2014年,国家高考历经多次改革。
1972年到1976年,大学采取“自愿报名,群众推荐,领导批准,学校复审”的办法招收工农兵学员。
1977年:9月,教育部决定恢复已经停止了10年的高考,以统考、择优录取的方式选拔人才上大学,决定学生毕业后由国家统一分配。1977年冬和1978年夏的中国,迎来了世界历史上规模最大的考试,报考总人数达到1160万人。
1983年:教育部正式提出“定向招生,定向分配”的方法。规定中央部门或国防科工委系统所属的某些院校,按一定比例实行面向农村或农场、牧场、油田、矿区等艰苦行业的定向招生。1983年,英语被正式列入高考科目,后来理科又增加了生物科。
1985年:高考实行了“3+2”的方案,考生必须考语文、数学、英语,理科加考物理、化学;文科加考政治、历史。同时在招生方面实行了国家计划招生、用人单位委托招生、招少数自费生三种招生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