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营运类小型,微型机动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2014年9月1日起,非营运轿车(含大型轿车)、非营运小型和微型载客汽车将实行新车6年免检新规,对享受免检政策的车辆,虽然六年以内车辆免上线检测,但机动车所有人每两年仍需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标志核发窗口申请领取检验标志。望采纳!!!
6年内2年一次,7-15年1年一次,15年以上半年一次。
车辆单位或车主需填写"机动车年度检验表",并按照当地车管所规定的日期,送指定地点进行年检。车辆检验合格后,车辆管理机关在行驶证和"机动车年度检验表"上加盖(**年**车管所检验合格)印章;
长期在外地执行任务不能按期参加检验的车辆,由车主提出申请,报经原籍车管所委托驻地车管所代为检验。检验后,将检验结果通知原籍车管所;
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参加年检的车辆,应事先向当地车管所申请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