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分办理所需材料
(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准考证1份(考生务必预留一张准考证供招聘后续工作使用)。
(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包括第一学历和在职教育学历)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2019年春季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加分申请表》1份(以下简称<申请表>)。考生应在本通知结尾处的“附件”下载《申请表》,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同时在“贴照片处”贴上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一张。
(四)《2019年春季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加分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考生应在本通知结尾处的“附件”下载《登记表》,并根据附件所提供的样本,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登记表》无需打印和现场提交,考生填写完毕后务必将该表格电子版以附件形式发送至相应加分受理单位指定的邮箱(邮箱地址附后)。表格的文件名一律以考生本人的姓名命名,邮件标题一律填写为“XXX加分登记表”,以便于工作人员查找和汇总。
(五)服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六)其他材料。退役士兵和退役运动员必须提供符合加分条件的获奖证书(如三等功证书、优秀士兵证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