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的“不忍人”:
孟子思想中,为一般人所熟知的,是他的性善论。但是性善是什麼意思?何以要说性善?人人都是性善吗?性善论的理据又是什麼?这些问题许多人不见得答得上来。
孔子以「不安」说仁,到孟子则以「不忍」说仁,但其理据是一致的。在<公孙丑上>孟子引述「孺子将入井」为例,来指陈心善即是性善。
孟子曰:所以谓人皆有不忍人之心者,今人乍见孺子将入於井,皆有怵惕恻隐之心。非所以内交於孺子之父母也,非所以要誉於乡党朋友也,非恶其声而然也。由是观之,无恻隐之心,非人也;无羞恶之心,非人也;无辞让之心,非人也;无是非之心,非人也。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之有是四端也,犹其有四体也。<公孙丑上>
这里有一个问题:人有怵惕恻隐之心或许可从上面这个例子证明,但羞恶、辞让、是非之心如何证明?孟子为何在说了恻隐之心后,可以毫无根据下,一连串带出羞恶、辞让、是非之心。1有人就质疑孟子如此之推论是不合逻辑之论证。而林忆芝(以下简称林氏)<孟子不忍人之心释义>一文(以下简称林文),刊於<<鹅湖学志>>第二十五期(台北:鹅湖月刊杂志社,2000年12月)最主要就是要解决这个问题。其分析「不忍人之心」的性质及其与「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的关系。以为孟子释疑之用心,可为感佩。但是由於其对孟子的思想脉络间有诸多的曲解,落入不很相应的知识的思辨,反而节外生枝,减弱了孟子精彩之处,也限制、模糊了孟子道性善的全幅意义。笔者即依其较有问题的章节为主干,尝试以当代新儒家之义理为主,略作评述之。
二、「孺子将入於井章」的涵意
在「孺子将入井」一例中林氏说道:
「乍见」、「孺子」、「非所以内交於孺子之父母也」、「非所以要誉於乡党朋友也」、「非恶其声而然也」等,是这个假设中十分重要的条件。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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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陈特【伦理学释论】(台北:东大图书公司,1994年),页274。
有了这些条件的限制,可以免除不必要的争论,使意思更加明确。2
对此,我十分认同其见解。此乍见孺子入井,而生之不忍人之心,是纯粹的,相应於无条件的道德律令的心,全无感性欲求,私利动机之夹杂,即这便是纯粹意志,自由意志。由於有此纯粹的本心之呈现,可证真正的道德行为,是可以在人的生命活动中发生的。3孟子所要论证的,是人之本性自然流露。因此孟子排除了一切扭曲人性的现实的因素,方能昭示出人类的道德经验之普遍性向。但是林氏进一步说明孟子所以把条件限定为「孺子」,是因为「孺子」才使人必会感到「不忍」,倘若将入於井的是「成年人」,则反而令人会有罪有应得之感。其言道:
倘若一个有知识的成年人,明知入井有危险而毫无理由地跳入井中,则他应对自己跳井的行为负上全部责任。我们总觉得明知故犯是罪有应得的。然而「孺子」无知,根本没有责任可言。所以当人面对这一情况必会感到「不忍」。4
首先,林氏曾注明这段话是引自李瑞全先生【当代新儒学之哲学开拓】一书。然笔者经查阅其本文如下:
「孺子」这一角色所昭示的也是同样的一个意思。因孺者与种种可能有之恩怨利害较少瓜葛,可免除此不忍人之心之发动,或缠夹著其他隐藏的动机在内,由是得以还我们本性的一个本来面目。且孺子之纯真形相在此当更易於激发出此不忍之情。5
很明显,李先生认为「孺子」这一角色所昭示的意思应是「更容易於激发出此不忍之情」,显然并不可以引申到如林氏所言:「对於一个有知识的成年人,明知入井有危险而毫无理由地跳入井中是罪有应得的」过度引申,显然曲解李先生之原意。
所以,所谓的「不忍人之心」,应是在「乍见」任何一人之危及生命之际,都能有此纯粹、无条件、全无感性欲求的本心呈现,也就是在「乍见」之际,「本心」对人甚或「禽、兽、草、木、瓦、石」6之将入井之事的「随感而应」,完全是本心之如如的直接呈现,乃是天理之自然流行。在这里根本不再需要也无余情向外去寻求其他什麼理由。而不是如林氏所言,在「乍见」之当下还能思量此人之内心
性善论是孟子理论的核心,它与孟子所讲的恻隐之心息息相关,他认为人人有恻隐之心,如上楼的例子,人人看到落井儿童,都有去救助的冲动,这就是恻隐之心.
同时,他著有’四端’说,即恻隐/羞恶/辞让/是非,
是良知良能的发端,即仁义礼智的发端.他声称人人皆可以为尧舜.但这只是可能,若要将可能转变能现实,他提出了进行修行的必要性.1.四端容易夭折,需要扩充2.寡欲,太多的欲望为损伤四端3.求放心,即人心容易放心,他称人们丢失了家禽时,知道求取,但心丢了,却不知道求4.养气,主张具天地万物之气,他称’吾善养吾浩然之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