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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北京市婚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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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2016年北京市取消晚婚假后,新的婚假是多少天?什么时候开始是实施,有没有出台相关的文件?如果北京市卫生计生委不发表相关文件的话,工作单位只能批3天婚假吗?
处理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回复内容:
您好:
您的来信收到。针对您的问题,回复如下:
北京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自2016年3月24日起施行。新的条例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假期7天。2016年3月24日(不含)前,机关、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的职工晚婚的,除法定婚假外,按照原《条例》给予7天晚婚假。
感谢您对北京市卫生计生工作的支持、信任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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