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看来问题在于你,弄坏人家东西是肯定要陪的.那么如何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如果你觉得对方所提出的1000元太多的话,那么你可以先和当事人进行协商.如果协商有效,那么适当的赔点钱是应该的.如果协商无效,那么你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让法院来判决.如果您对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满意的.可以在15天之内向上一级部门提起行政复议,一般第二次就会判决为终审了.也许法院判下来会比1000元更多,也许会少许多.我不是审判长.也不知道法院是如何看损坏情况的.
所以我在这里只能给你做些最基本的参考.到底是赔1000元.还是上法院,让法院判决.那就要你自己看了.任何一件事情都有它的双面性.所以最终是你做选择的,而不是我.希望您能考虑好后果再做出您认为的适当选择.
最后说一句如果你能找出任何一样能够证明水管是在那家店买的并且证明是由水管质量问题所引起该事件的话.有可能你一分钱都不用赔哦.搞不好还能倒拿钱.
给我加分,好不好,谢谢你了.一 一
首先地板下面的水管是你家的专用水管还是楼道用户的共有物?其次水管漏水是你家的过失还是水管的自然老化?再次索赔的1000元是否有合理的根据?你考虑上述问题,若你家有过错是要适当赔偿的,若没过错可以不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