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不离婚、要婚前财产怎么办?

2025-06-26 12: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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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 问题一,离婚有两条途径,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和法院诉讼离婚两种。协议离婚。起草离婚协议书,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到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就可办理。诉讼离婚。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女方不同意离婚就只能诉讼离婚了。

  • 问题二,应当无条件归还。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回答2:

  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另一方无权索要。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 :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