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有人知道吗?为什么佛家说不可杀生,不可吃肉,只吃素?

2025-06-29 06:4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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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在佛家上座部(南传佛教)中,对什么是“生命”有其自己的解释。
至于你说的古代小说,仅仅是小说家的说法,与佛家无干。要想学佛,就要按佛家的规矩来,就象你玩足球,就不能拿篮球的规矩来吹哨子,当然更不能用羽毛球的规矩来吹哨子,虽然足球羽毛球都有一个球字。

想学佛,就按佛家规矩来。如果不想学佛,也就没有必要去争论为什么植物没有生命。

下面给出佛家上座部在戒律中对生命的解释(三皈五戒中的“生”):

离杀生学处,有时也译为不杀生戒。也就是戒除杀生的学处。
生,巴利语pàõà,直译为息生、有息者,即有呼吸的生命。凡是拥有命根的蕴相续,或者执取该蕴相续所施设的有情称为「生」。
「生」包括:
1.人(manussa) ——凡投生于人趣者,从初入母胎的第一个心识(结生心)开始,直到死亡这一段期间都称为「人」;
2.畜生(tiracchàna)——象、马、牛、狗、鸡,乃至蚊虫、蚂蚁等皆是;
3.非人(amanussa) ——如亚卡(yakkha,夜叉)、饿鬼(peta)、龙(nàga)、天神(devatà)等。
由于植物并没有命根,只属于无意识的「非执取色」(anupàdinna råpa),并非「生」,故不包括在内。

杀生是指故意夺取有息者的生命。自杀也属于杀生。
杀生的方式既包括自己亲手杀、教他人杀,也包括通过赞叹或鼓励而使对方死亡,以及堕胎等。

具足了五个条件即构成杀生:
1.生命;
2.知道是生命;
3.存有杀心;
4.付出努力;
5.由此而死。

以下情况不构成违犯:
1.非故意——他并没有想:「我要以这样的方法来杀死它(他)。」在没有杀害意图的情况下作出行动导致对方死亡。例如建造房舍时失手掉落石块,不小心压死下面的人。
2.不知道——他并不知道「通过这样它(他)将会死。」而作出行动导致对方死亡。例如: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有毒的食物拿去喂狗,那只狗因而被毒死。由于不知情,所以不犯。
3.没有使对方死的意图——并没有使对方死的意图而作出行动导致对方死亡。例如:当有人生病时拿药给病人吃,他因此得并发症而死。
4.疯狂者——由于胆汁等的关系而得了无法治疗的狂乱病。
5.心乱者——由于夜叉等的关系而使心混乱。当火和黄金、粪便和檀香同时出现时,他都无法分辨好坏。以此为判定的标准。(Pr.A.66,179)

回答2:

首先,有生命不代表是有情众生。佛教认为有情众生的基础是有神识,有神识就会参与轮回,就会承担因果,植物是没有神识的,所以吃植物不算杀生。

所谓古代的树精,佛教认为是鬼神依附在植物之上,并不是植物本身有了神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