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假设中的猫相对与老鼠来说不就是法律么?那么法律存在的意义就在于不至于使老鼠泛滥成灾。其实我也思考过这个问题。而这个问题归根到底要牵扯到的实在是一个哲学的千古命题。人性本善还是本恶。人是奇怪的生物,他们追求最大限度的自由却又一道道的在自己的身上添加法律与道德的锁链。因为只要无限的自由就可能侵犯他人的利益。在没有更好的替代手段出现以前,只有动用法律来维持彼此之间的平衡。
楼主说用心灵的折磨,可是世界的无限广袤和人性格的多元。你能保证那些让你心灵备受折磨的东西同样的可以折磨别人么?就比如你拾金不昧你觉得你高尚,心灵不受折磨,可是放到现实中,人们会觉得你很傻,不懂得获取利益。
所以,就像你养再多的猫,世界上还会有老鼠的存在。但是他们的数量会有些不同。法律只能够调整社会的一面而不是全部。这就是法律的意义,这也就是为什么在法律之外我们还要讲求道德。
毛泽东主席;1966年9月24日
从国棉二厂接见完工人后,毛泽东的视察车队经过半小时的行程来到成安镇城关营棉花丰产方。按照原定计划,毛泽东这次视察的地点是成安镇道东堡棉花丰产方,城关营棉花丰产方只是途经。可是,正在这个棉田里作业的棉花姑娘看到毛泽东的视察车队到来后,顾不上解下腰间系着的棉花包,就纷纷向车队奔去,在场的农业技术员和大队幼儿园的孩子们也都聚在一起,迎着车队高呼口号。见此情景,毛泽东急忙下车,向群众招手致意,并同部分群众握手,他决定先视察这个丰产方。
当毛泽东看到地头一块牌子上写着亩产三千斤时,用质疑的口吻问道:“三千斤能收到吗?”, 地委书记庞钧赶忙纠正说:“一千斤,一千斤。”,其实,毛泽东对当时全国各地存在的浮夸现象已非常警觉。 毛泽东边走边谈,突然,一块牌子上的一首小诗吸引住了他,这首诗是这样写的:“大棉桃,不简单,桃子大得像鹅蛋。全国产量要列类,争取主席来看看。”毛泽东饶有兴致地看完后,风趣地说:“争取我来,我来了嘛。”说完,田野上荡起了一阵朗朗的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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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被成安县各界领导上报说成这里是盐碱地,还强迫农民把口粮地征收走,一亩地赔偿1千块钱,这是否合法.
合同只要懂点法律的一看就知道非法的。
还有就是如果不签字家里上班的就让回家做工作不签字就不能上班。请有志之士来看看。还给农民父老乡亲土地。他们挂着三年大变样非法征收土地。。。
成安县成安镇东风街村干部以前非法卖地全部装到自己腰包,《有的是自己瓜分弄成自己的》农民连一个子都没有,只需他们卖地盖房自己的土地农民自己说了不算,请各界领导来查查成安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