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基是经村委会或居委会批准给你家的宅基地,有宅基地使用证的,你家就有合法的使用权,对方挖你家地基的行为、取走你家宅基地的土,是侵犯你家的宅基地使用权(这不是相邻关系,相邻关系是在你家宅基地使用证范围之外的相关权利)。
2、“上诉法院能判决他什么呢?其次,我们要怎么走那程序呢?”:
(1)可以请求法院判决他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恢复原状(将被挖的土回填)、并赔偿你家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2)程序:将现场情况拍照,同时找居委会的调解人或其他知情人证明,写好起诉状,再带上你家的宅基地使用证等证据,带上起诉人的身份证,到法院的立案庭请求立案,然后等法院传票通知参加庭审或调解。
3、“首先居委会也出来调解,但是他只说我错了。难道就这么一个字就可以弥补么?”:
(1)如果居委会能调解:尽量调解解决,因为到法院起诉,不仅耗时长,而且会伤害邻里感情,以后不好相处。
(2)既然是调解,你家有什么意见可以提出来并和对方协商的:可以要求对方将你家的宅基地恢复原状、赔偿你家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