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放火的方式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的行为,如果其目的是针对特定的人,放火不会或不足以对公共安全造成危险的,不认定为放火罪,按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处理。
如果出于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他人的目的而放火,放火行为也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如何定性,理论上存在一定争议,一般认为根据刑法按放火罪处理。
纵观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案件,行为人采取的手段各不相同,在一些案例中,存在行为人以放火这种危害公共安全的方式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的情形,那么,在这些案件中是否都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还是以放火罪对行为人科以刑罚?本期法信小编总结了相关案例、观点等,以期为读者提供借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