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天茂管理有限公司拖欠工资

2025-06-25 22:5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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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工资是用人单位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应当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排除不可抗力因素,未因经营困难与工会协商暂时延期支付,用人单位当月工资未在下月发放的,是无故拖欠工资的情形。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的,协商不成,可以采取以下办法追索:
1、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3、有欠条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